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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药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东方奖学金的评选公示

来源:药学院 发布日期:2025/11/12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东方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通过班级评议小组民主推荐,报学院评审小组讨论通过,现将药学院2024-2025学年东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孙静雯

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胡佳雨

东方创新奖学金:余嘉绮、何敏、刘欣雨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38387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81509)。

药学院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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