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学校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三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须以2013年9月-2015年7月完成结题的各类教育教学科研项目为依托,对教育教学工作中所取得的教学成果进行申报。评选范围、对象、程序及奖励工作依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教育教学成果界定依据《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二、申报材料内容与时间安排
请各申报部门按照《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填报《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并将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成果总结、阶段性成果、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等证明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各申报部门务必经初审后于2015年10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附件一式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外事处办公室,同时发送申报表电子版至电子邮箱kjwsc2008@163.com。
特此通知。
药学与检验系
2015年9月15日
附件: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