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药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东方奖学金的评选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4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东方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东方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通过班级评审小组民主推荐,辅导员集中班级评审小组意见报学院评审小组讨论通过,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度东方奖学金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东方优秀学生奖学金:张如意,2023级单招中药学2班

东方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王思媛,2022级单招药学2班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2月24日-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具实名向学院办公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学院办公室电话:0816-238387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16-2220737、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816-2381509)。

药学院

2025年2月24日

上一条:2025届毕业生安全告知书
下一条:平安过寒假 静待春暖归——致家长及同学们的一封信

版权所有: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药学院